为落实省领导关于《住房城乡建设部等5部门关于加强农村房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建村规〔2024〕4号)的批示精神,我厅会同省应急管理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强农村房屋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建议请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cunzhenchu@hebmail.gov.cn,邮件标题请注明“关于加强农村房屋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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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关于加强农村房屋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2.意见反馈表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8月20日
附件:
1.关于加强农村房屋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
2.意见反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