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标代理机构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冀建市规范〔2026〕1号),规范开展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工作,确保该项工作2026年4月1日起施行,特通知如下:
一、请注册登记在本区域内的代理机构及相关单位,登录信用评价系统(https://zfcxjst.hebei.gov.cn:31803/#/myHome/index)将本单位基本信息、良好信用信息,按照要求自主采集填报;
二、填报主体对采集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全部责任;
三、采集填报时间为2026年3月20日前。
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市住建局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联系。
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6日
(市住建局联系人:郭晶、高欣焱;联系电话:50157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