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将我局牵头起草的《保定市主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如有修改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jjfdcc@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保定市东风西路244号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邮政编码:071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修改意见应包含修改依据等,并注明本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附件:《保定市主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 (征求意见稿)
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