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揭榜挂帅”比选2025年度住建领域财政专项标准主编单位的通知》(冀建节科函〔2025〕44号)要求,我厅组织完成了2025年度住建领域财政专项标准主编单位的“揭榜挂帅”工作。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日期截止到2025年4月11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可向我厅反馈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华路5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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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5年度住建领域财政专项标准拟定主编单位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4月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