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局、综合执法局:
为规范全省装配式农房建设试点市场秩序,维护施工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河北省装配式农房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试行),现印发你们,请根据当地实际,加大宣传推广,引导建房农户和装配式农房施工企业规范使用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切实加强装配式农房建设质量。
本合同示范文本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在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
附件:河北省装配式农房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试行)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