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石家庄市园林局,雄安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要求,发挥优质建材对建设“好房子”的支撑作用,推广高品质材料设备,持续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河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河北省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使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规定,我厅在广泛征集社会意见基础上,组织编制了《河北省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产品目录(2025年版)》,经专家审查、社会公示无异,现予发布,请抓好贯彻落实。
对本目录中推广使用的材料设备,鼓励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按照有关标准规范设计、使用;对限制使用的材料设备,有关单位在限制范围内不得使用;对禁止使用部分的材料设备,严禁在我省建筑活动中使用。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推广使用绿色低碳的材料设备,进一步落实施工现场材料设备使用监管责任,强化施工全过程监管,加大产品抽查力度,发现建设项目违规使用国家、省明令限制或禁止使用产品的,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和责任单位进行处理。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河北省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产品目录(2022年版)》(冀建节科〔2022〕4号)同时废止。
附件:1.河北省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产品目录(2025年版)
2.编制说明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3月2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