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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省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来源:河北省住建厅 来源 2024-05-06

2023年8月27日至9月2日,河北省统计局第5统计督察组对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展统计督察,并于2024年2月1日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反馈了统计督察意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高度重视,按照省统计局要求,以鲜明的态度和坚定的决心迅速部署、全面整改、强化提升。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督察整改主体责任

(一)增强政治自觉。坚持把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强化使命意识,把抓好统计督察问题整改作为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充分认识做好统计督察整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厅贯彻落实省级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厅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各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成员为相关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织领导整改工作。

(三)压实工作责任。印发《厅贯彻落实省级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了12项具体整改措施、责任单位、整改时限,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各项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

二、坚持对标对表,狠抓整改工作落实落细

(一)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方面。一是持续深化理论学习。全省住建系统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统计法等内容。二是组织机关处室厅属单位学习近年来有关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并对学习效果进行测试检验,强化学习效果。

(二)履行统计法定职责方面。一是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统计资料的保存和管理。二是根据统计工作任务配强配实统计力量,明确职责任务,保持统计人员稳定。

(三)执行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方面。在统计督察期间,相应问题已及时整改;同时组织学习《河北省省级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等规定,树立依法依规统计观念,严格执行统计审批规定。

(四)统计数据质量方面。一是新制定印发了《住房公积金统计数据质量控制细则》《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数据质量控制细则》等8项控制办法。二是加强行业统计调查培训,提升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意识和业务能力水平。三是不定期开展填报数据实地核查,加强现场指导,保证统计数据真实完整。

三、巩固整改成果,持续提升住建系统统计水平

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增强做好统计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二是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严格落实“初审—复审—终审”审核流程,全面实施横向会商与纵向会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大统计数据核查力度,开展实地核查,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三是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落实统计工作经费保障,持续加大对全省各级住建系统统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全省住建系统统计工作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河北省统计督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单位: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地址:石家庄市新华路501号,邮政编码:050051,联系电话:0311-87904541,电子邮箱:zjtzcc@hebmail.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