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产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人员要求主要依据《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75号)等法规,强调企业需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并配备专职人员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具体要求如下:
人员配备要求
企业必须依法配备质量安全员作为基础岗位,负责日常质量监控;对于生产规模较大或涉及高风险产品的企业(如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强制性认证管理的产品),还需额外配备质量安全总监,由其统筹质量安全管理事务并落实主体责任。例如,质量安全总监需依托企业内部现有质量管控体系,明确风险排查职责,确保人员配置与企业类型(A、B、C、D类)相匹配。
质量管理体系建立
企业应制定《工业产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
日管控:通过标准化巡查流程(如检查消防器材状态、设备运行情况),形成《每日质量安全检查记录》,确保隐患即时处理。周排查:汇总分析本周问题,生成《每周质量安全排查治理报告》,对重大缺陷(如生产设备故障)实施闭环整改。月调度:召开质量安全会议并形成《每月质量安全调度会议纪要》,评估体系有效性并优化措施。建立产品质量安全档案,涵盖生产记录、检验报告等,实现纸质与电子双备份管理,确保可追溯性。
培训与考核要求
企业需结合产品类别、工艺流程及风险等级,制定专项培训考核计划,明确对象、内容(如国家标准、消防技术规范)和方式(如实操演练、理论测试),并将结果存档备查。培训重点包括强化人员对法规的掌握(如《消防法》技术标准)和质量意识提升,以减少操作失误导致的隐患。
根据上面所说,这些要求旨在通过系统化管理与人员专业化,保障消防产品生产全流程合规,有效防范质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