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河北省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和《河北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为政策依据,构建覆盖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全领域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体系,实现"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动态管理机制。
(二)工作目标
1.短期目标(2026年底前)
建成全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库,覆盖率100%实现与省级信用平台数据实时交互信用评价结果在工程招投标中应用率达80%2.中长期目标(2028年底前)
形成"信用评价-分级监管-联合奖惩"闭环管理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同比下降30%农民工工资欠薪投诉量下降50%二、重点任务
(一)信用信息归集机制
1.信息采集范围
企业基础信息:资质证书、人员社保等项目履约信息:质量安全记录、工程款支付凭证不良行为记录:围标串标、拖欠工资等行政处罚文书2.技术支撑
对接"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开发徐水市建筑信用APP实现移动端数据采集(二)信用评价体系
1.评价模型
总分=基准分(60分)
+项目履约得分(20分)
-不良信息扣分(动态累计)
+正向激励加分(10分)
2.差异化监管
| 信用等级 | 评价分值 | 监管措施 |
|-|-|-|
| A级 | ≥85 | 减少检查频次,优先推荐评优 |
| B级 | 70-84 | 常规监管 |
| C级 | 60-69 | 增加"双随机"抽查比例 |
| D级 | <60 | 列入重点监管名单,限制投标资格 |
(三)联合奖惩措施
1.红名单激励
对连续3年A级企业给予投标加分0.5-1分政府投资项目优先选择信用优良企业2.黑名单惩戒
对存在围标串标、恶意欠薪等5类情形主体:✓ 依法限制市场准入
✓ 取消财政资金补贴资格
✓ 向社会公示失信记录
三、保障机制
1.组织保障
成立由住建局牵头,发改、人社等部门参与的信用体系建设专班2.制度保障
制定《徐水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实施细则》建立信用修复申诉通道3.监督考核
将信用体系建设纳入部门绩效考核每季度发布信用监管白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