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测绘乙级资质单位在测量成果保密管理中,需严格遵守国家及河北省相关法律法规,并落实具体管理制度。以下依据要求整理关键要求:
法律法规依据
保密管理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等核心法规,确保成果安全合法使用、。
保密管理责任制
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保密领导责任,保密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管理;成果档案管理机构需设立专人管理库房,离职或调动时办理交接手续、。
设施与库房要求
设立专用涉密测绘成果保管库房,符合铁门、铁窗、铁柜“三铁”标准,并配置监控、防火、防潮设施,确保物理安全。
登记管理制度
对成果的保管、使用、传递、复制及销毁等实行全程登记,记录长期保存以实现可追溯管理;任何复制行为需经测绘行政部门批准并备案、。
计算机与数据安全管理
涉密计算机系统采取物理隔离措施,禁止连接互联网或使用无线设备;设置8位以上登录密码和屏幕保护密码,并安装加密防毒软件;涉密存储介质不得带出保密室。
使用与销毁规定
成果严格限于批准目的和范围内使用,禁止擅自转让或转借;使用完成后6个月内须销毁,其中机密级成果≤10幅或秘密级≤50幅可自行销毁,需2人以上清点、登记、监销并使用合规销毁方法,或交回审批机关;销毁记录长期保存、、。
委托第三方管理
委托第三方应用开发时,需确保其具备涉密保管条件和测绘资质(如涉及测绘活动),并签订保密责任书;项目完成后及时收回并销毁成果;若第三方涉及境外机构,必须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批、。